我所对陕西楼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业务培训
作者: 锐博律师  来源: 锐博律师  点击: 1185   日期: 2017/01/12  

 2017年1月8日,我所韦鹏学副主任带领的法律顾问团队对陕西楼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专项业务培训。

2014年4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颁布了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GF-2014-0172)。根据本地区规定,2017年1月1日后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的企业要使用该合同文本。由于新版合同无论从条款表述还是规则制定,较2000年版本改动幅度都相当大,顾问团队针对本次合同修改的背景、法律依据、新旧合同对比,梳理其中风险点和要害点,针对性的提出法律风险防控对策。

最后,顾问团队针对培训进行实务解答。该公司领导、销售部及工程部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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