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定期举办业务研讨学习活动 | 作者: 卢飞 来源: 陕西锐博律师事务所 点击: 1079 日期: 2016/06/12 | 我所定期举办业务研讨学习活动
2016年5月27日、2016年6月3日我所组织全体律师集中进行了两次业务研讨学习活动。两次学习活动由韩红波主任主持。其中,2016年5月27日,我所组织全体律师分别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通过学习,我们对解释制定的背景和立法精神有了一定的认识,更加明确了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及贪污罪、受贿罪死刑、死缓及终身监禁的适用原则等。2016年6月3日,我所组织全体律师继续学习了陈兴良教授对《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的阐释,对解释制定的背景和立法精神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和了解,为律师具体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经过两次学习,我所律师的业务水平有了一定提升,尤其是年轻律师更是获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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